[福建启动“全闽乐购·数惠闽都”数字人民币主题推广活动]金色财经报道,7月14日,福建省商务厅、农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在福州举办“全闽乐购·数惠闽都”数字人民币主题推广活动启动仪式。据悉,2022年,农行福建省分行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费用,用于开展促消费活动。其中,投入3800万元,以发行专享消费券、派送优惠红包、领券满额立减等优惠让利方式;面向福州地区配备1200万元数字人民币促消费专项费用,广泛建设数字人民币支付应用场景,全面助力福州数字经济发展。(东南网)
其它快讯:
福建长汀县人民法院: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不能受法律保护: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比特币的合同纠纷案。原告廖某在被告王某高额回报的鼓吹下,向王某投资了 50 万元用于经营空中比特币俱乐部。因王某并未兑现高收益的承诺,也未返还投资款,廖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不能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因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故裁定驳回了廖某的起诉。廖某最终落得个钱财两空的结局,而王某则因涉嫌罪被机关立案侦查。
此前报道,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5月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 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虚拟货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福建法治报)[2020/5/13]
福建出台23条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聚焦区块链等新业态: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的若干措施》,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文件指出,聚焦重点谋划项目,强化主要领导抓项目机制,按照“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要求,聚焦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创新平台等新业态。(福州明珠)[2020/3/7]
突发 | 敲诈比特币被判刑 福建法院认定虚拟货币为财产:据法制网报道,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未遂罪对一起比特币敲诈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庄某,以对外公开照片和性爱视频为威胁向被害人勒索钱财,利用比特币可以匿名转账又在国内禁止流通这一特性,向被害人敲诈200个比特币(市场价值约740万元人民币)经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尽管国家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比特币在国际网络上仍然可以进行场外交易,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产品,也代表着个人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具有实际价值,敲诈勒索比特币,这种“新操作”仍然构成敲诈勒索罪。[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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